
关于开展2019年专利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保险工作,对获国家、福建省专利奖的专利,获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(含)以上的专利,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、优势企业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专利(不超过10件),投保缴交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。其他专利投保补贴标准为投保专利缴交保费的60%。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最高3万元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投保的险种
专利执行保险及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。
二、投保补贴的对象
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企事业单位。
三、投保专利要求
投保专利应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,且未出现侵权诉讼纠纷。
四、保费补贴标准
(一)对获国家、福建省专利奖的专利,获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以上(含二等奖)专利,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、优势企业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专利(不超过10件),投保缴交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;
(二)其他专利保险补贴标准为投保专利缴交保费的60%;
(三)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。
五、补贴的申报与审核
(一)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,按年补贴。对在保险期间失效的专利不予以补贴。
(二)本年度10月份集中办理专利保险补贴,申请补贴资金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。起保日在10月31日后专利保险补贴申请延至次年受理,对10月31日前已起保而未申请补贴资金的专利保险保费以后年度不进行补贴。
(三)申报材料
1.厦门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;
2.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;
3.保单原件(备查)及复印件;
4.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原件(备查)、复印件。
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。
六、其它事项
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,将收回已补贴资金,取消申请专利保险补贴资格,并在三年内不能享受专利专项资金政策支持。
联系人:吴燕玲 万莉
联系方式:5077981、2215976
邮箱:xiamenips@126.com
地址: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10
附件:1.保险方案
2.厦门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
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9年10月15日
附件1.保险方案
专利执行险保险方案
调查费用 |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| 保费30倍 |
法律费用 |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| 保费30倍 |
总累计赔偿限额 | 保费的30倍 | |
保费 | 基准保费4000元,另按400元/件增收保费 | |
例:某企业投保10件专利,其保费为4000+400×10=8000元,赔偿限额为8000×30=24万 |
专利被侵权保险方案
调查费用 |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| 赔偿限额:10万 |
法律费用 | 每件专利赔偿限额 | 赔偿限额:10万 |
直接损失 | 法院判决的专利被侵权损失 | 赔偿限额:30万 |
累计赔偿限额 | 50万 | |
保险费 | 6000元/个 |
附 件 下 载: